记者 王艳琦
本报讯 南太湖新区检察院日前在该县生态治理中心“共联检察”站点召开行政检察监督公开听证会,让破坏生态环境却逃脱处罚者无处遁形。
这场听证会源于检察官在审查起诉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时的敏锐洞察。2023年7月,陈某某伙同莘某某擅自毁坏康山街道某村4.28亩林地堆放渣土。今年年初,莘某某被公安机关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南太湖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随后陈某某、莘某某与相关部门达成生态损害赔偿协议。但陈某某却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检察官深入审查发现:陈某某行为已违反《森林法》相关规定,其作用显著、获利较大却未履行相关义务,与完成生态修复的莘某某形成鲜明反差,暴露行刑衔接盲区,损害执法公信力与公共利益。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清晰阐明案件事实与监督必要性。受邀的人大代表及人民监督员经深入讨论一致认为,必须依据同案同罚原则对陈某某予以处罚,相关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此类监管缺位问题。“行政检察监督听证会精准填补空白,希望以后能有更多探索,实现生态保护全方位监管。”市人大代表乐晓芳说。
据悉,南太湖新区检察院将依据听证意见,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持续跟踪陈某某行政处罚及生态损害赔偿落实情况。该院副检察长李国芳表示,下一步将深化行刑衔接创新探索,重点整合太湖岸线水域治理资源,构建线索互通、数据共享的常态化机制,打造事前、事中、事后全程闭环监管体系,为守护绿水青山筑牢法治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