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停车位被私占 业主该如何维权

湖州晚报 2024年11月05日

  H记者 邱瑭

  “现在我们小区中的公共停车位有时会被部分居民私自占用,导致我们停车很麻烦,请问我们业主该如何维权?”近日,市民罗先生向96345值班律师咨询相关问题。

  值班律师表示,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公共停车位作为小区业主共有的资源,其使用应遵循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任何业主都无权私自占有。

  当遇到公共停车位被私占的情况,业主首先可以尝试与私占者进行友好沟通。这是基于《民法典》中关于民事主体应遵循的公平、诚信等原则。很多私占者可能是对法律规定不了解而导致的错误行为,通过平和、理性的沟通,向其解释清楚公共停车位的归属问题以及私占行为的不当性,往往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沟通无果,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是合理的途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包括对公共停车位使用情况的管理。物业公司可以出面制止私占行为,例如在小区内张贴关于公共停车位使用规定的通知提醒,对私占停车位的物品进行清理并妥善保管(同时需履行告知义务)。

  要是物业管理公司未能有效处理,业主们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维权。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权代表全体业主与私占者协商或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业主委员会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私占停车位的照片、视频,私占的时间、频率等信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私占者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公共停车位的正常使用,若因私占行为给业主造成了损失,还可以要求相应赔偿,以此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