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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施救服务中心公告

  因中心场地限制,现将2017年至今的当事人在未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进行处理公示,请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车辆相关资料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凡逾期未处理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的规定给予处理。

  湖州市南浔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施救服务中心    2020 年5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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