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7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全面开展长三角区域新生儿跨省落户

  11月4日,江苏省公安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一阶段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长三角区域新生婴儿跨省落户试点工作,江苏将于11月20日之前全面铺开。

  什么人群可以办?需要哪些手续?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于海霞在发布会上进行解答。

  11月20日前,江苏将启动长三角区域新生婴儿入户“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试点工作全面铺开。长三角区域新生婴儿跨省落户是公安部在长三角进行的一项试点,主要是满足在异地工作、就业、学习、居住的人群,这些人无法回原籍给新生儿申报户口,或者是有极大的不便之处。

  开通这项服务需要满足以下几种条件:第一,父母有一方必须是长三角三省一市的户籍人口;第二,孩子是婚内出生;第三,父母双方是同民族;第四,选择父母一方的家庭户来落户。“目前是试点阶段,不符合这四个条件的居民还是可以在线下按照原方式办理。”

  市民可以就近前往实际居住地的派出所、户政办理大厅申请办理。于海霞提醒,办理需要的材料有个人申请、承诺书、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为三个工作日。“新的户口簿会通过邮递的方式,由户口所在地快递给本人,不需要到原籍打印。”

  (苏宫新等,据《南京日报》)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时事
   第04版:广告
   第05版:带着专家访专家⑦
   第06版:民生
   第07版:长三角
   第08版:法治
“一体化发展的新局面正在形成”
江苏全面开展长三角区域新生儿跨省落户
长三角架起一座联通中外的“彩虹桥”
浙江发布六类宋韵文化研究成果
长江江苏段再添500千伏过江通道
​准皖直流向长三角输电逾千亿千瓦时
打造“数字干线”,破题一体化
无人驾驶跨座式单轨 在安徽芜湖开通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