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某女婴,2012年10月27日出生,于2012年11月28日发现被遗弃在长兴县雉城街道长海路办证中心对面。请该弃婴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持有效证件,到长兴县民政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联系电话:6023665。 长兴县民政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