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施妍 通讯员 顾正叶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施行近三个月来,综合执法部门已查处一批不文明养犬行为。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一户籍且每一固定住所限养一只,是《规定》中市民较为关注的一项内容。记者了解到,近日随着全市首张重点区域内一户多犬罚单的开出,意味着执法部门对一户多犬的违法行为“动真格”了。
日前,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在报福镇汤口路农贸市场附近一家店铺内养有两只犬。由于该区域属于安吉县人民政府划定公布的养犬重点管理区,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对该店进行调查。
经询问,当事人承认他饲养了两只犬。对此,执法队员要求他限期改正。可是,在后来的复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并未整改到位。由于该行为违反了《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其发出询问通知书、做好现场勘验笔录,并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这位犬主人面临没收其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且每超养一只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记者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获悉,遛狗不栓绳,携带烈性犬进入重点管理区,不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场所排出的粪便,犬只噪音扰民等不文明养犬的行为,目前较为常见。由于春季是犬只伤人的高发季节,也是传染病(狂犬病)的传播期,更是防疫的关键期,为保障市民的安全,执法部门将加强巡逻整治,对违反《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开展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