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保障性住房等政策向三孩家庭倾斜

  6月27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发布,从住房保障、住房产品供给、公积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和未来社区建设五个方面,对三孩家庭进行倾斜。

  《意见》强化住房保障,在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三类保障性住房的租购方面,予以优先保障、提高补贴、适当减免。如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选择实物配租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房,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核定租金;选择租赁补贴的,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发放租赁补贴;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三孩家庭按市场租金水平的85%确定租金;三孩家庭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在公积金支持方面,对三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确定。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住房限购城市可根据实际适时调整优化限购政策。该《意见》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方臻子,据《浙江日报》)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要闻
   第05版:长三角
   第06版:民生
   第07版:区县
   第08版:专版
安徽启动新一轮促消费行动
借梯登高,打造长三角的“金大丰”
浙江保障性住房等政策向三孩家庭倾斜
“小众云仓”助力 村镇电商升级
江苏将建17个省级零工市场
“皖北粮仓”的“丰收密码”
绍兴举办跨境电商仿真技能竞赛
抢抓新品汽轮机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