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合山化工(湖州)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减至10万美元,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要求,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