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朱艳佳
本报讯 长兴县泗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近日成功处罚一起在城市道路上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案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长兴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成立以来,首次以乡镇(街道)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普通程序案件。
据悉,今年5月,泗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揭牌成立。作为一支专职执法队伍,泗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由泗安镇统一指挥协调,以泗安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并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扎实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该起案件的办理,不仅是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以来,消防救援领域执法办案上的‘破冰’,更为其他领域的执法事项厘清思路,明确了案件办理流程。”泗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赵歆轶说。
据悉,泗安镇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作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结合扁平化统一调度优势,有效破解基层治理“看得见管不着”难题。
下阶段,泗安镇将加强与长兴县“1+8”支行政执法部门的交流学习,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工作模式,做到接得住职权、更用得好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