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丰 宇
本报讯 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融入基层社会创新治理体系,近日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湖州市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我市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
据了解,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标,聚焦推动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着力构建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社会化、科学化水平。
《实施方案》包括了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工作职责、帮矫人(志愿者)工作职责、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工作流程等方面。同时,明确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工作事项和具体工作内容,并就如何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工作,从组织领导、业务指导、经费保障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