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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现对“浙江省湖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并通过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查看方式

  “浙江省湖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可通过以下链接进行查看:http://www.zbdzw.com/upload/files/2022/7/d7c84ce98aad6688.pdf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对该规划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减缓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公众按照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表(详见链接http://www.zbdzw.com/upload/files/2022/7/3fcce338d382ee96.doc)。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四、联系方式

  (一)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湖州市仁皇山新区开元路88号

  联系人:熊春才

  联系电话:0572-2650381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环渚路666号

  联系人:贾飞

  联系电话:18767232059

  邮箱:zkszy1@163.com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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