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文斌
本报讯 8月17日,市地方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关于《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立法有关情况的汇报,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市委书记陈浩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领导孙贤龙、李上葵、蔡旭昶等出席。
会议指出,开展居家养老立法,是落实国家决策的重要举措、回应群众关切的现实需要、助力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对于规范和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缩小城乡养老服务差距、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多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方式,阐释宣传《条例》,弘扬传统美德,让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加快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协同发力、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要在创新破难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紧紧围绕老年人用餐难、就医难、护理难等急难愁盼问题,补齐短板弱项,创新服务理念,拓宽服务方式,加快破解养老服务中的痛点和堵点,让老年人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要在精准施策上下功夫,既要考虑满足“大众化”养老服务需求,也要考虑“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牢牢把握数字化改革的有利契机,打造更多智慧养老应用场景,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真正做到供需匹配,切实提升老年人的满意度。要在跟踪问效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同时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检查、代表监督等形式,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全力维护法规的权威性,为建设品质新湖州、幸福新湖州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