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斌 张慧莲
本报讯 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日前根据群众举报,对浙江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网络直播过程中,使用软件进行直播关注度等数据造假行为处以5万元的罚款。“这是全市查处的首起虚构流量数据虚假宣传案。”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处长徐毅说。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长兴某店铺内对当事人正在进行的直播活动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通过一款名为“微赞直播”的软件进行网络直播活动,使用直播软件后台设置,对直播热度进行设置,虚构点击量、关注度等流量数据。目前,当事人在为建材、餐饮、珠宝首饰商家的10余场商业直播活动过程中,进行上述直播热度造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今年5月,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启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36件,结案27件,罚没款13.148万元,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清朗网络直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