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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消保委组织建设示范点创建名单公布

湖州3家单位入选

  记者  张翔

  本报讯  省消保委近日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消保委组织建设示范点创建名单的通知》,我市市本级、吴兴区、长兴县消保委入选全省首批消保委组织建设示范点创建单位。

  据悉,消保委组织建设示范点创建是推进我省消保委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推进消保委组织发展壮大的有益举措。获评单位将围绕“党建引领有力”“组织运行规范”“塑造变革有为”“队伍素质优良”四方面创建标准,全方位做好巩固提升工作,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履职保障、提升维权效能、增强变革本领。

  市消保委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我市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影响力,助力打造“放心消费在湖州”。截至目前,全市已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建设市、区县全覆盖,共组建“共享法庭”7家,通过共享法庭成功处理案件31件。今年以来,全市消保委组织共直接受理消费者投诉2056件,解决1953件,投诉解决率94.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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