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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共享法庭让消费纠纷不用打官司

  见习记者  孙东玉

  本报讯  市民邓某和湖州某汽车销售公司近日因轮胎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经‘共享法庭’(消保委服务站)调解后,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向南太湖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如果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我们会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南太湖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说。

  这是自去年8月,南太湖法院、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和新区消保委开展跨部门合作,成立“共享法庭”(消保委服务站)后,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的缩影。作为部门间的联结纽带,“共享法庭”(消保委服务站)以“一屏、一线、一终端”为标准配置,实现了消费纠纷化解全流程对接和闭环管理。

  去年年中,胡某在湖州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因后续车辆出现质量问题,胡某向该汽车销售公司要求维修退换,遭到商家推诿,胡某遂向南太湖法院提起诉讼。南太湖法院收到胡某的起诉材料后,即联合新区消保委,以“共享法庭”为媒介,与当事人展开在线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该起案件的妥善化解是“共享法庭”创新消费纠纷领域诉源治理的一次成功实践。南太湖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成立“共享法庭”(消保委服务站)后,法院收到的部分消费纠纷案件会移交消保委先行调解,或由法院与消保委共同调解,不仅提高了案件的调解效率,也降低了群众消费纠纷的诉讼成本。

  与此同时,“共享法庭”(消保委服务站)的建立也为消保委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年1月,新区消保委受理了一起餐饮服务投诉案件,投诉人反应在湖州某酒店举办婚宴,宴后多人出现上吐下泻等症状,与酒店协商赔偿未果,遂向消保委投诉。

  受理案件后,消保委工作人员通过“共享法庭”法官咨询,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以往我们都是自己调解消费者纠纷,现在可以在调解过程中就法律专业问题咨询法院,让法官参与并指导调解工作,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复杂的纠纷问题。”新区消保委秘书长说。

  对此,南太湖法院相关负责人说:“‘共享法庭’(消保委服务站)的建立,是司法实践借助数字化手段提供司法供给的有益探索。接下来,南太湖法院将与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新区消保委形成工作合力,深化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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