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浙江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浙江省整改验收销号办法的通知》(浙长江办〔2022〕10号)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湖州市南浔区、德清县个别企业存在环境污染和风险。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
整改目标:立案查处企业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拆除清理不合格设施,彻底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完成情况:
1.浙江坤伦有机肥料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问题:一是南浔区对企业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二是企业厂房及附属建筑已拆除,租用农田已恢复原状;三是南浔区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消除同类环境污染问题。
2.德清县聚春实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问题:一是德清县对企业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厂区建筑已拆除。二是原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三是德清县对辖区内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排查,强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日常监管。
3.德清县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风险问题:一是德清县对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执法调查。对该企业废水、废气和雨污管网点位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企业厂区雨水管网底部明沟使用混凝土重筑,雨水收集池内已安装流量计,雨水收集后用于企业生产循环利用不外排;企业已将原有积水全部抽回处理。三是厂区外西侧河道已完成清淤覆土,完成河道改建工程,并在企业围墙外设置收集井定期检查收集情况。四是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强化对新市工业园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以上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0日。
联系电话:0572-2668532。
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开元路100号南楼201室。
湖州市污染防治攻坚(“五水共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