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邵丹红
本报讯 “您好!我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的普查员,现在采集相关数据,请您支持。”近日,在安吉县梅溪镇人民西路,经济普查员沈惠萍带着小组成员来到一家书店,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后,她将一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递给了书店负责人,并对照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营业执照,向其详细询问经营情况。
“我们小组主要负责梅溪镇白云社区这个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地区,通过现场核查、实地问答的方式,对该地区范围内的个体经营户、企业等普查对象进行普查登记。”沈惠萍告诉记者,作为小组长,在接下来的两天,她将带领组员按照正式普查时的流程模拟运行一遍,发现并解决普查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为下一步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积累经验。
记者了解到,2022 年 7 月起,我市正式启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先后完成了机构组建、经费落实、投入产出调查的组织和培训、基本单位名录库专项整理、省级单位清查专项试点、普查宣传等多方面的工作。截至目前,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已经就绪。
“我们将根据国家、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各项指标要求,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加强科技赋能应用,聚焦关键环节,扎实开展普查区划分、电子地图绘制、‘两员’队伍组建,‘两员’队伍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等各阶段任务,全力以赴做好普查工作。”市经普办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在普查过程中,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例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须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