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体现着一个国家在领土主权方面的意识和民族尊严,以及在国际社会的政治、外交立场。地图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熟悉国家版图构成,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2023年8月29日是第20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国家版图意识、倡导规范使用标准地图,8月28日至9月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区县(分)局组织开展2023年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活动主题为:“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
■ 一、什么是“问题地图”
我们说的“问题地图”主要指存在危害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问题地图”的常见错误有漏绘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错误表示台湾省、错绘藏南地区和阿克赛钦地区国界线等。
■ 二、如何快速识别“问题地图”
■ 三、获取地图的途径
国家版图随处可见,中小学教学挂图,天气预报背景图,以及各类标牌、宣传画、广告、商标、工艺品、报刊、电影电视等媒体中,也频频出现国家版图的画面或示意图。可从以下途径获取地图:
(1)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了标准地图服务(http://bzdt.ch.mnr.gov.cn/),可下载中国和世界地图等,省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可下载正确的省级行政区域地图,供各单位和个人免费下载使用。
(2)使用审核批准并印有审图号的正规地图产品。凡是经过审核的公开出版的地图,都在版权页或者适当位置标示有审图号,可以据此判断并使用合格的地图产品。
(3)需定制地图时,自然资源部网站上查询取得相应测绘资质的地图编制单位,向具备编图资质的测绘单位定制地图。
本版文字内容来源于自然资源部地图技术审查中心
【测量标志保护】
测量标志是标定地面测量控制点位置的标石、觇标以及其他用于测量的标记物的通称,是测绘部门在测量时建立和测量后留存在地面、地下或者建筑物上的各种标志。测量标志是服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科学研究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我国现代测绘基准的重要载体,在维护国家测绘基准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 一、什么是永久性测量标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永久性测量标志是指各等级的三角点、基线点、导线点、军用控制点、重力点、天文点、水准点和卫星定位点的觇标和标石标志,以及用于地形测图、工程测量和形变测量的固定标志和海底大地点设施。其中,觇标是建在地面上或其他建筑物顶部的测量专用标架,作为观测照准目标和供升高仪器位置之用,有木质觇标、钢质觇标,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还有复合材料觇标;标石(一般)是埋设于地下固定标识物,标定控制点的位置。除上述这些以外,还有一些十分重要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如国家基准性的测量标志(国家大地原点、水准原点、重力基准点)。临时性测量标志包括测站点的木桩、活动觇标、测旗、测杆、航空摄影的地面标志、绘在地面或建筑物上的标记等。
■ 二、怎样保护测量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七章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和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不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不得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2.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建设单位应当对永久性测量标志设立明显标记,并委托当地有关单位指派专人负责保管。
3.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军用控制点的,应当征得军队测绘部门的同意。所需迁建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4.测绘人员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并保证测量标志的完好。保管测量标志的人员应当查验测量标志使用后的完好状况。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检查、维护永久性测量标志。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测绘成果】
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测绘成果的完整和安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和提供利用。
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适用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对外提供的,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
测绘成果的秘密范围和秘密等级,应当依照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保障国家秘密安全、促进地理信息共享和应用的原则确定并及时调整、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四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需要利用以上基础测绘成果的,可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搜索“使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申请。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