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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
条例(草案)》专家咨询会在京召开

  记者 胡熠烨

  本报讯 昨天上午,《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专家咨询会在京召开。

  会上,12位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环资委、司法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中央党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为《条例(草案)》修改和完善出谋划策,为湖州生态文明建设立法“把脉会诊”。而这也是湖州首次赴京为地方性立法工作召开专家咨询会。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贤龙主持,副主任喻运鑫就《条例(草案)》起草情况作简要说明。

  作为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中国美丽乡村发源地、绿色发展先行地,近年来,湖州始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持生态文明立市、坚定绿色低碳发展,实现了从“诞生地”到“示范地”的精彩蝶变。去年6月,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更是赋予湖州“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新目标新定位。对于湖州而言,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彰显的是站在更高起点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再次探路先行的责任与担当。而出台与之相匹配的地方性法规,湖州责无旁贷。

  此次专家咨询会,湖州专门邀请了涵盖理论、实务、法律界的多位重量级专家,重点围绕《条例(草案)》内容进行深入探讨和智慧碰撞,征求意见建议,力求既能彰显湖州地方特色又能产生示范效应。

  《条例(草案)》对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作出了探索性规定,(下转A02版) (紧接第1版)其注重示范引领、体现地方特色等特点也赢得了与会专家的高度关注和点赞。会上,专家们从文字结构表述、扩充引领范围、强化特色亮点、加强后期宣贯等方面提出了许多站位高、切入准、内容实的意见建议,为《条例(草案)》的后期修改完善提供了众多有益参考。

  下一步,湖州将认真学习领会,合理消化吸收,持续修改打磨,确保立出一部经得起历史检验、人民检验、实践检验的精品良法,为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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