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袁晓亮等同志请辞政协第九届湖州市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政协第九届湖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因工作岗位调整和本人请求,根据政协章程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同意袁晓亮、孙军、陈云法、周颖、吴洁慧、何小青、唐小明等同志辞去市政协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