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艳琦
本报讯 “停车场前没有设置公示牌,根据《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将对你进行500元到3000元的罚款。”近日,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月河中队执法队员沈耀晨在吉山二路一家地上停车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停车场没有设置明显的公示牌,他立即找到停车场的负责人,要求其整改。
自今年1月1日实行《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以来,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梳理停车泊位信息,建立停车场台帐以及停车场负责人台账等。同时,为进一步改善停车秩序,给广大市民营造安全、便利的停车环境,该局对全区范围内的停车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停车场营业资质、设置公示牌是否规范、是否保持交通标志、标线是否准确清晰等。
行动中,执法队员采取拉网式排查、快速处理和从重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投诉较多的公共停车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和查处行动,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一查到底,坚决遏制违规行为的多发势头。
“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要在停车场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名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车位数量及监督电话,同时要配置完备的照明、计时收费设备,保证停车设施正常运行并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价格收费,使用专用发票。”据该局法制科负责人赖尚州表示。
据悉,自1月1日开展停车场专项执法检查以来,截至目前,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检查辖区停车场86家,发现问题16家。接下来,吴兴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不定期对突出问题开展复查,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公共停车规范管理,为广大市民出行停车创造安全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