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迁 坟 公 告

  因荻港村建设发展需要,现将征收荻港进村公路两侧土地以及坟墓搬迁。经走访排查,现有无主坟墓6处,如于2024年4月8日前还未有人认领,我村将作无主坟墓处理。

  联系人:杨明   13655727677

  湖州市和孚镇荻港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专版
   第05版:深度
   第06版:综合
   第07版:区县
   第08版:副刊
畅想人工智能技术的喜与忧
20余万尾子二代中华鲟放归长江
中国移动计划建设全球最大规模5G-A商用网络
我国棉花主产区春播大幕开启
迁 坟 公 告
关于召开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