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阮叶萍请求辞去湖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阮叶萍本人的辞职请求,湖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阮叶萍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湖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湖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