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编者按:全面深化改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动力,而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牵引。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重要年份,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新征程之际,全面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的变革和成效,对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开创我市经济体制改革新局面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湖州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相结合,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基础,聚焦破除阻碍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堵点,因地制宜、率先探索实施了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调整经济结构、拓展开放新空间、城乡融合发展等一批经济体制领域重大改革,累计承接国家级经济领域改革试点任务80余项,取得一批标志性、引领性改革成果,推动市场机制更加有效,市场主体更有活力,宏观调控更加有度,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改革动力。2012—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从1664亿元增长到4015亿元,连续跨过3个千亿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57270元提升至117195元,翻了一番;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8717元提高至63972元,达到高收入经济体水平。
(一)健全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市场机制更加有效
十多年来,持续健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持续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制度壁垒,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市场调节机制更加高效,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融入,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获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1.权益保护更加充分。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设完成市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推进农村“三权”确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经营权、宅基地及房屋登记证书实现应发尽发。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营、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集成改革,入选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国家试点。2012—2023年,全市授权发明专利量从506件提升至2985件,年均增长率达17.51%。
2.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全面取消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迭代实施“五证合一”“多证合一”“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推广实施简易注销,持续推进企业迁移“一件事”全流程网上办理。2012—2023年,全市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数量从20.6万户增长到54.6万户、年均增长率达9.27%。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创新公平竞争会审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智库,入选国家市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试点。2023年,湖州市公平竞争环境社会满意率达到95.2%。
3.信用体系更加健全。建成“信用湖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编制《湖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全面归集五类主体信用信息,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开展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构建“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市场环境。建立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机制,结合信用评价结果差异化应用监管规则,“双随机”抽查信用规则应用率达99.42%。城市信用监测排名长期位居全国地市前百位。
(二)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要素流动更加畅通
十多年来,持续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更加凸显,要素自由流动、配置高效的高标准市场体系逐步完善。获批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五未’土地处置+‘标准地’”改革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表扬。
1.“标准地”改革走在前列。实施“标准地”改革,推出全省首宗“标准地”,项目准入标准由“345+1.5”迭代至“2456+节能减排”,优化监管和审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已实现负面清单外新增工业用地全部按“标准地”模式出让。推广“标准地”模式实现三次产业全覆盖,我市经验做法吸引全国各地前来学习取经。入选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大力推动工业全域有机更新、城市有机更新和土地综合整治,为促进乡村振兴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强化土地资源保障。
2.绿色金改成为“金名片”。迭代实施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改革,累计形成66项绿色金融“湖州首创”试点经验,出台5项转型金融首创性制度成果,两次入选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典型案例。建设“绿贷通”金融服务平台,构建线上银企对接新模式。绿色金融“湖州元素”亮相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会议、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峰会等国际舞台,入选全省唯一转型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城市。全市绿色信贷余额由2017年369.5亿元跃升到目前3907.7亿元、年均增长46.8%,绿色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达到33.7%、高于全国平均近20个百分点。
3.技术要素市场提质增效。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入选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创成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全省率先实现国家创新型县全覆盖。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改革,深化“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机制,加快建设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湖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浙江大学湖州研究院已孵化科技企业38家。推动知识产权价值转化,建成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业控制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落地运营,地磁大科学装置项目签约落地。截至2023年,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836家;2012—2023年,研发投入强度由1.96%提升至3.4%。
4.绿色低碳改革示范引领。获批绿色低碳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区,入选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建立太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南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跨市域协议补偿金额超亿元。健全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机制,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收储管理和出让竞价制度。组建“两山合作社”,实现自然资源集中收储和交易,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开展区域和项目GEP核算,首创工业“碳效码”,发布全国首部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标准。
5.能源市场化改革有序实施。持续推进能源交易市场化改革,实施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费总量核定管理,探索开展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构建主要由市场决定电力价格的机制,建设浙江电力市场交易湖州市服务中心,成立全省首家市属国有售电公司。健全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效率。
6.数据要素价值加快释放。完善数据要素赋能基础设施体系,组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建设全市统一数据要素流通平台。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入选全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地区,完成开发一批授权运营试点场景,发布全国首批“车联网”数据产品。加快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入选全省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攻坚试点,揭榜国家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任务,健全数据交易流通登记、撮合、交易、成果展示等一体化服务体系,完成全省首单停车数据资产登记入表。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十多年来,实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依法转变政府职能,顺利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跻身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跨周期逆周期调控和政策精准供给,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企业最有感”营商环境品牌不断打响。
1.宏观调控和政策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的制定实施,建立以发展规划为统领的规划实施体系,2个五年发展规划落地实施,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实施,构建财政、产业、投资、金融、价格等政策协调机制,湖八条、湖十条、应对疫情37条、8+4政策等政策出台实施,有效减缓周期波动,稳定市场预期,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财税制度改革基础性支柱性作用进一步凸显。开展“营改增”为重点的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国税地税顺利合并,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钱随人走”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全省领先。累计设立各类政府性产业基金14只,完成投资项目117个,投资总额60.13亿元。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全市各级政府债务率全部进入95%以下绿色安全区。201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138.55亿元增长到410.5亿元,年均增长10.38%。
3.迭代优化政务服务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化改革和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实现从“一窗通办”到“一网通办”再到“一机通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权力事项精减近六成,基本建成“无证明城市”。全省率先实施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一窗代办”审批制度改革,完成施工图联审改革和区域评估改革,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前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最多不超过80天。成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机制获国家点赞。
(四)调结构优布局,微观主体更有活力
十多年来,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生产力布局不断优化、新旧动能加速转换。2012—2023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比从39%提高至46.7%,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98.2%提高到105.8%。
1.产业结构加快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三去一降一补”“四换三名”“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改革,累计整治关停“低小散”企业1.7万余家,淘汰落后产能近2000家企业,培育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高端装备、现代纺织、休闲旅游4个千亿级产业集群,“8+8”现代产业链体系加快构建,成功入选全国首批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综合试点,位列全国先进制造业百强市第27位。2012—2023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分别从25.5%、9.7%提高到67.1%、39.2%。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3.0版,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从2012年23.35万元/人提升至2023年29.44万元/人,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分别从2016年11.3万元/亩、71.9万元/亩提高到2023年36.9万元/亩、204.7万元/亩。
2.生产力布局调整优化。围绕“区域集中、产业集群、要素集聚、空间集约”重构全市生产力布局,挂牌成立南太湖新区,成为全省首批成立的大湾区四新区之一。落实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成立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优化整合全市46个开发区(园区),构建“2+8”高能级产业平台体系。长兴开发区和南太湖新区入选全省高能级战略平台培育名单,湖州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跃升至全国40位。2023年,“2+8”平台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5891.7亿元,占全市比重84%,出口占全市比重高达90%。
3.国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以管资本为重点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制,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2016年组建四大市属国企集团,2019年合并组建新的市产业集团。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构建现代企业经营制度,市属三大集团年均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项目超100个、投资超300亿元。完成国企混改130家,累计新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3家。2016—2023年,全市国有资产总额从1251亿元增至1.7万亿元,年均增长45.7%。
4.民营经济持续壮大。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出台民营经济39条,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实施“七个不准”,坚决破除所有制歧视和地方保护,推动土地、金融、能源等要素70%以上保障民企项目,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机制,拓展民间投资新空间。设立民营企业家节,建立涉企问题闭环管理机制,2012—2023年,民营企业数量由2.88万户增加至15.5万户,民营上市公司由12家增加至55家,入选中国民企500强6家,民营企业贡献了全市70%以上GDP、80%以上税收和出口、90%以上就业岗位。
(五)融入新发展格局,对外开放空间更加拓展
十多年来,加快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创新迭代招商引资新机制,加快“请进来、走出去”步伐,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2012—2023年,外贸进出口从550.4亿元增至1618.8亿元,增长近3倍;内河集装箱吞吐量从4.74万标箱增加到85.4万标箱,翻了四番。
1.招商引资新机制成效显著。迭代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实施“1168”工程,整合全市资源组建招商“特战队”,设立上海、北京、深圳招商引才中心。统筹运用“招商八法”,深化产业链招商,推行“大好高”项目标准,构建“链长+链主”协同招商模式,组建创业投资产业基金市场化招商,重大项目招引成效显著,2023年,招引备案3亿元以上项目突破200个,50亿元以上项目10个。
2.外商投资准入门槛持续降低。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获批省级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累计建成中美、中德、中韩、浙澳、中欧等5个省级国际产业合作园,获批湖州、德清2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2012—2023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38.1亿美元。
3.海外拓市新体制激活动能。加快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出台“稳外贸十条”,获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童装及日用消费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东盟海外营销中心建成运营,加快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湖州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百团千企”拓市场增订单专项行动,2012—2023年,我市主要出口市场由美国、日本向东盟、欧盟、“一带一路”国家转变,主要出口产品由纺织制品、化工产品、木制品等升级成机电、纺织服装、高新技术产品等。
(六)率先突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城乡发展更加均衡
十多年来,持续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步伐不断加快,城乡差距持续缩小,城乡均衡发展成为我市金字招牌,获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全国仅11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经验被《土地管理法》吸收。
1.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率先破题。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创下全国第一宗、登记第一证、抵押第一单等多个纪录,截至目前,已累计入市410宗,面积3000亩,入市成交总额14亿元。启动农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和农业“标准地”的“三地”联动集成改革,健全承包地流转机制,促进适度规模经营,2012—2023年,全市土地流转率从56.6%上升到74.6%。深化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形式,实现“单一”宅基地使用权抵押,首创农民建房公积金制度。全国首宗农业“标准地”在我市出让,累计认定农业“标准地”项目152个、面积613亩,有效破解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用地难题。
2.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实施新居民居住证制度,实现省内居住登记时间、居住证累计互认转换,两年来新办居住证72868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31855人。试点探索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推进“钱随人走”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取消异地就医审批和备案材料,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异地联网全覆盖,公办义务教育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率90%以上,让农民“进得来、留得住、住得好”。2012—2023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55.1%提升至67.5%。
3.富民增收改革取得实效。入围全省唯一全市域缩小城乡差距试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推广“强村公司”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强村公司392家,覆盖811村次,分配到村利润近2亿元,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年经营性收入突破80万元。实施“两入股三收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国率先实施竹林碳汇改革,推动村集体年均增收100万元,每年带动村民户均增收4000元,获国家发改委点赞。探索多种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方式,2023年新增盘活闲置农房4881宗,实现增收1.92亿元。2012—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7188元提升至47455元、年均增长率9.67%,城乡居民收入比从1.92缩小至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