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邵丹红
本报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近期采纳审计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并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市临时用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和《湖州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
“去年,我们在大运河(湖州段)生态保护专项审计调查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中,均关注了临时用地管理情况,发现全市多个临时用地项目到期未复垦及临时用地超界使用等问题。”市审计局介绍。对此,审计建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分析原因并督促复垦到位或办理相关手续,进一步完善临时用地长效管理机制。
据介绍,《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清理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审批的临时用地,对存在的未经审批擅自占用、违法审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超期未复垦和复垦不到位等问题,通过“清理一批、纠正一批、拆除一批、查处一批”等处置方式,实现历年临时用地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清零”。
《管理办法》明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建立临时用地抽查制度,发现不履行管理职责和违法违规审批临时用地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严肃问责,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临时用地的全程监管,加强对临时用地申报、使用、复垦等环节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督促临时用地申请人依法使用,如期履行复垦义务和恢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