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涵 通讯员 车爱萍
本报讯 南浔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审计建议,联合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日前出台了《南浔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标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标前行为。
南浔区审计局在区属国企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重点关注招投标领域,发现“直接指定、化整为零、招小送大”等规避招标问题。对此,该局提出完善体制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及加强监督检查三条建议,进一步强化整治工作,保障公平公正,降低廉政风险。
《实施方案》明确各镇(街道)、水利、交通等部门作为招标人,要建立完善招投标内控制度,严格招投标程序,规范档案资料整理。加强标前监管,建立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及采购常态化专项检查机制。每半年报备一次负责重要权力事项岗位的管理人员,明确招标工作和招标结果的直接责任人,健全责任人追溯机制,对违反相关法律的招标人严肃问责,树牢招标人标前风险防控意识,降低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