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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开在小区里的庭审

  记者  宏源

  “我们家因为公共下水管道堵塞被淹了,物业公司不负责谁负责?”“漏水不是物业造成的。”……近日,在吴兴区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家住吴兴区朝阳街道某小区的沈先生与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郭经理争执不下,气氛十分紧张。

  原来,今年5月,沈先生家由于公共下水管道部分堵塞导致污水回流,最终造成房屋地板、墙面、橱柜等多处家具出现变形、开裂、发霉等现象。沈先生认为,污水回流原因在于物业公司未及时疏通公共下水管道,应当赔偿其损失3万余元。物业公司却觉得漏水不是其造成的,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对沈先生主张的赔偿金额也不认可。

  数次协商未果,沈先生一气之下拨打了12345热线投诉电话,纠纷随即被转至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进行调处。但调解员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对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仍分歧较大,几次调解都是不欢而散。

  眼见矛盾有进一步扩大趋势,吴兴区人民法院菰城人民法庭设在中心的巡回审判点立即介入。

  菰城法庭副庭长苏丹萍了解纠纷的情况后,立即意识到化解这起矛盾的关键在于厘清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核心在于找到双方的“最小公约数”。

  “公共设施的维护属于物业公司服务义务,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没毛病。”考虑到物业公司法律意识较强,苏丹萍决定跟物业公司单刀直入奠定调解基础。

  “苏法官,不是我们不想调解,主要是沈先生要求的金额实在太高,如果按照沈先生的标准调解,要是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那公司风险太大了。”面对法官,郭经理终于说出了物业公司的真实顾虑。

  “沈先生,你要求赔偿的内容和金额标准并不明确,是不是再降降?”“苏法官,这烦心事我也想快点解决,可物业公司给的金额也太低了!”对赔偿金额的确定,沈先生也忍不住倒起了苦水。

  如何能够形成一个双方都接受的方案呢?苏丹萍决定发挥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和巡回审判点的优势,一方面邀请专业、权威的评估机构界定赔偿标准,增加公信力,另一方面把庭审现场搬到事发小区去,让巡回审判变成示范裁判。

  “我们请了专业的机构,赔偿标准绝对公平!”“其他业主看到赔偿标准,以后也不会乱叫价。”……连续打了十几通电话,沈先生和物业公司终于都同意了在小区里开一次别开生面的庭审。

  放国徽、挂横幅、摆放坐席卡……一个简易又不失威严的审判席快速搭好。在小区居民和受邀前来的市民围观下,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场物业纠纷巡回审判正式开始。庭上,苏丹萍指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条文释明了物业公司对公共设施的维护义务,指导双方在专业机构意见下逐条核准损失金额。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当场支付了赔偿费用1.8万元。

  “谢谢苏庭长,这烦心事终于解决了。”“谢谢苏法官,让我们对沈先生有了交代,也警醒了我们要提升服务。”调解结束后,沈先生和郭经理同时向苏丹萍表示了感谢。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我们通过巡回审判,把物业纠纷当事人的‘最小公约数’,变成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最大公约数’,不断提升社区物业环境。”苏丹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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