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陆晓芬
本报讯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和市商务局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的通知》,农机报废补贴有更新。
补贴范围再扩大,新政策由原有的11类报废机具机型增加到15类,主要为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机具型号再细化,机具型号的细化主要体现在拖拉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打(压)捆机等机具上,细化了类别型号,同类机具按型号、功率给予对应补贴金额。以10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为例,细分3个档次,报废金额从原来的100马力以上拖拉机1.2万元提高到100至160马力(含)拖拉机13140元、160至200马力(含)拖拉机1.8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2万元。
补贴额度再提高,新的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报废采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4类农机,并购置同类农机的,报废补贴额度在原来基础上增加50%,比如农户报废一台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单纯报废,补贴额度为1.25万元,如果报废之后再买一台水稻插秧机,那么他享受的报废补贴可以达到1.875万元,而且新购买的水稻插秧机没有规格要求,购买任意一款都可以享受,其他3类机械都享受相同政策。新政策对粮食烘干机、生物质热风炉、轮式拖拉机等机械报废补贴标准都作了较大幅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