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债权人:
根据目前湖州菰城景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菰城景区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拟将菰城景区公司持有的湖州文化场馆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场馆公司)100%股权、湖州旅发旅游公共服务(集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散公司)100%股权、湖州菰城旅游公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菰城公交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州市城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旅游公司);拟将菰城景区公司持有的湖州文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物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传播公司)。本次划转基准日为2024年8月31日,划转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文化场馆公司、集散公司、菰城公交公司、文物公司股权。菰城景区公司、城市旅游公司及文化传播公司均为湖州市文化旅游运营集团100%的国有独资企业,本次股权划转对本公司偿债能力无实质影响,本公司原有除文化场馆公司、集散公司、菰城公交公司、文物公司之外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由本公司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湖州菰城景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