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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活动火热进行中

  记者  陈颖

  本报讯  “我上周看到报纸刊登了个人名下的汽车报废后,再买新车,可以享受补贴。我想问下,我名下的汽油车是2013年买的,没达到报废年限,现在想卖掉再买个新能源车,我这种情况有补贴吗?”“我身边的同事最近把旧的汽油车卖了,换了新能源车,他说扣除车商给的各种优惠后,还能享受到1.8万元的补贴。我们家也正好想换车,我想咨询下,旧车转让给别人后,我购买新车能享受补贴吗?”

  连日来,不少市民咨询汽车置换更新事项。为此,记者联系了市商务局,该局表示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与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正同步进行中。

  经了解,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湖州市内销售企业购置(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准)7座(含)以下新乘用车的,可申请一次性补贴。新车价格在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6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0000元;价格在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000元;价格在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5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8000元。活动期间每名补贴申请人或每辆旧乘用车均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且该项政策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不重复享受。

  补贴申请人名下旧车登记时间必须在2024年8月22日前,且新购置的汽车也必须在同一人名下。另补贴申请人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微信小程序“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递交申请,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资料。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补贴受理地。

  需要注意的是,本轮置换更新补贴活动将持续至今年12月31日,活动采用预算制,活动期间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当即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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