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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我市出台临时救助新政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记者  施  妍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为了把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发挥得更充分,我市出台了《湖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本月起,一张覆盖面更广、标准更细化、更贴合困难群众实际的临时救助网,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介绍,我市临时救助对象分支出型和急难型救助两大类,其中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低保家庭、低边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低收入困难扩面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或个人;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在本市范围内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事件或突发重大疾病,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与以往相比,此次推出的新政中,最大的亮点是扩大了政策的覆盖范围。“以支出型救助对象为例,家庭总收入在扣除医疗、教育、基本住房等其他刚性支出后,其差额低于低收入困难扩面家庭约人均3.3万元的收入标准,即可申请支出型救助,而此前的标准为人均2.7万元左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工作人员说,限制条件的放宽,降低了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的门槛,从而帮助更多脆弱的家庭。

  此次新政中,针对临时遇困的急难型救助对象,则根据困难程度明确了救助标准。其中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出现人身伤害、突发重大疾病或住宅、生活必需品遭到破坏的情形,人均最高可以获得低保月标准3倍的紧急救助金;出现人员死亡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品遭到严重损坏的,人均救助金为低保标准的3至6倍,情形特别严重的放宽至12倍;因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且情形特别严重的,最高也可获得低保标准的12倍救助金;特殊情况还可通过“一事一议”。

  此外,新政中“一次审批、分阶段发放”资金发放方式,也为临时救助工作增添一抹暖色。“通过一次审批、分阶段发放的方式,我们可以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分阶段救助计划,从而让救助更加精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介绍。

  据悉,随着临时救助新政的实施,市民政局将根据新政施行后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工作机制,真正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把便捷、高效的救助服务送到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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