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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部分街道——

闲置车长期占位僵局待解

  记者  党勤

  本报讯  《看见》栏目组近日接到市民反映,在安吉县有多辆闲置车长期占用公共车位,不仅造成停车资源紧张,甚至还引发交通秩序混乱。

  记者近日来到安吉县昌硕街道灵芝东路的一处停车场,看到现场停放了2辆闲置车。其中1辆货车车身老旧破损,雨刮器滑落,货箱内还堆满杂物。另一辆轿车被张贴了报废回收的小广告,车上还有不少落叶。

  在该街道的芜园东路,记者发现道路两侧的公共车位内同样停放着闲置车。其中一辆货车满是污垢,车窗上全是厚厚的灰尘。还有一辆叉车属于非道路移动器械,也长时间停在公共车位内。

  在灵峰街道黄墅小区南侧的椅业路上,沿路也停放了不少闲置车。这些闲置车车身老旧生锈,轮胎干瘪,不少还“缺胳膊少腿”。当地居民表示,公共车位长时间被这些闲置车占用,加剧了周边的停车矛盾,导致道路上乱停车的情况时有发生。

  对此,灵峰街道城南社区党委委员何斌说:“我们没有执法权,所以没有办法处理”。

  安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裘维新表示:“停在道路公共车位内的车辆,我们交警部门也很难处置。全县有近 24 万辆私家车,点多面广,处置上很难精准到位。”

  《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车辆在非经营性公共停车场持续停放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限期驶离。

  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三中队工作人员吴伟说:“其实我们缺乏强制性的手段,哪怕移车也缺少处置场地。”

  《看见》有感

  闲置车占用公共车位的问题,属地街道、交警、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都说很难办,这就需要有整体思维,涉及的方方面面要更紧密地合作,在政策法规、沟通处置、场地配套等方面,做好系统规划和协同治理,完善立法、完善制度、倡导公众共同参与,变“九龙治水”为合力下好“一盘棋”。只有这样,“僵尸车”才能走出长期无解的治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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