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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2024年第18期)

  今年以来,湖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聚焦交通运输领域扬尘污染防治,严厉打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牵引,关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高效精准执法,助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我市交通领域大气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  长兴森通建材有限公司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案

  2024年11月5日,长兴森通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半挂货车浙E66561/浙E3785挂在装运沙子过程中被发现未对该车货箱装载的沙子采取密封措施防止遗撒,运输过程中载运的沙子掉落扬撒,产生公路扬尘。市交通运输局依据《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  湖州雀立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案

  2024年11月8日,湖州雀立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重型自卸货车浙E50656在装运泥土过程中被发现未对该车货箱装载的泥土采取密封措施防止遗撒,运输过程中载运的泥土掉落扬撒,产生公路扬尘。市交通运输局依据《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3  湖州豫辉运输有限公司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案

  2024年11月13日,湖州豫辉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重型自卸货车浙E98252在装运泥沙过程被发现未对该车货箱装载的泥沙采取密封措施防止遗撒,运输过程中载运的泥沙掉落扬撒,产生公路扬尘。市交通运输局依据《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4  江苏宏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2024年11月14日,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练市枢纽G匝道在检查中被发现,现场扬尘严重,路面冲洗不及时,积尘较厚等问题。事后当事人及时进行了整改,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对责任单位江苏宏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8000元的行政处罚。

  5  浙江路鑫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2024年10月17日,安吉县山川乡农村公路提升项目(林区道路)三期在检查中被发现,施工道路堆积宕渣裸露在外、扬尘管控不到位等问题。事后当事人及时进行了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安吉县交通运输局对责任单位浙江路鑫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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