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债权人、债务人及社会各界人士:
本资金互助社(以下简称“本社”)因经营需要,经股东会决议,决定进行债权债务清算并拟向相关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算原因及依据:本社因业务调整及经营策略变更,经股东会一致同意,决定进行清算并注销。清算工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清算组成立及职责:本社已依法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处理、资产处置及注销申请等工作。清算组将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债权债务申报及登记: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有权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债务人应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向清算组清偿债务。如有争议或纠纷,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资产处置及清偿顺序:清算组将对本社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根据清查结果制定资产处置方案。资产处置所得将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职工债权;其次清偿税款及其他法定债务;最后清偿普通债权。若资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五、注销申请及后续事宜: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组将编制清算报告,并报请相关登记机关进行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完成后,本社将正式终止运营,不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清算组联系人:蔡思杰 联系电话:0572-8428608
联系地址:乾元镇环城南路45号
特此公告。请各债权人、债务人及社会各界人士予以关注,并积极配合清算组的工作。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清算组联系。
德清县乾元镇德农农村资金互助社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