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聚焦建筑施工领域扬尘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阶段项目实施高密度、高频次、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助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大气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 吴兴区东林镇工业北区第八批企业拆除残余价值转让项目 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污染案
2024年10月10日,经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林中队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发现,湖州恒峰建设有限公司在吴兴区东林镇工业北区第八批企业拆除残余价值转让项目中,存在施工工地未采取覆盖、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2024年10月14日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治,并处以罚款1.1万元。
2 德清县雷甸镇德清临杭物流园Ⅲ区码头作业区项目 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污染案
2024年11月8日,德清县雷甸镇综合执法部门经县级有关部门线索移送发现,嘉兴飞鸿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在德清县雷甸镇德清临杭物流园Ⅲ区码头作业区项目中,施工现场喷淋未开启,裸土未覆盖,路面未及时冲洗导致扬尘严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2024年11月18日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自行改正,并处以罚款2万元。
3 长兴县龙山街道25号道路东侧F地块项目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污染案
2024年6月16日,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县级有关部门线索移送发现,上海饰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长兴县龙山街道25号道路东侧F地块项目1号楼2层打扫样板房楼层面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导致大量扬尘。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2024年6月22日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1.5万元。
湖州市建设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