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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打造“企业最有感”营商环境

我市发布“市监查一次”地方标准

  记者  李华

  本报讯  昨天上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湖州市地方标准《“市监查一次”工作指南》,进一步打造“企业最有感”的营商环境。

  《指南》明确,“市监查一次”是指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优化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协同,整合监管资源、集成检查事项,针对同一对象,同一时间开展跨行政层级、跨业务领域的行政检查,旨在提升市场监管工作质效,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实施“市监查一次”,按照30类市场经营主体,对440项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优化整合、科学分类,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据统计,在确保完成相关检查任务、保障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市场监管系统去年检查2.3万户次,较上年度减少交叉重复检查1.04万户次。

  在推进“市监查一次”实践的同时,我市开展《“市监查一次”工作指南》地方标准研制。《指南》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跨行政层级、跨业务领域的行政检查,共包括7个章节以及1个附录,详细规定了工作总则、基本保障、工作实施、评价与改进等。其中,在工作实施方面,明确了工作流程图,对拟制“市监查一次”事项清单、制定检查计划、抽取检查对象、抽取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审核公示、闭环处置和结果运用等全流程环节作出了规定。

  作为市场监管系统内部的集成改革,“市监查一次”遵循“三减三不减”原则,即减数量不减质量、减频次不减内容、减负担不减担当。《指南》要求,根据市场监管领域各业务检查场景,梳理高频且适用联合开展的检查事项,形成“市监查一次”检查清单,变“条线查”为“协同管”,对具体检查事项进行精简优化,但相关职能领域实现全覆盖。

  《指南》明确,“市监查一次”采用“市局随机抽查+区县联合检查+乡镇(街道)联合日常检查”的三级联动监管模式,形成跨层级的协同监管。对同一市场经营主体,仅能由一个层级的人员开展现场检查,严禁其他层级新增检查事项。

  据介绍,《指南》发布后,我市将完善“市监查一次”工作机制,力争到2025年底,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监督检查体系重塑基本完成,涉企行政检查总量持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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