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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第七号)

  根据《原浙江小浦煤矿机械厂生活区解危安置实施办法》及安置对象提交的材料,现将目前已通过审核的拟安置对象名单(以户为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自然日,自1月9日起至1月15日止。

  1、公示内容依法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疑义,可在公示期间联系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小浦镇小柏路158号浦机苑4号楼,邮政编码313116,联系电话:0572-6307392。

  2、公示名单的先后顺序不影响其权益。

  原浙江小浦煤矿机械厂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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