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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印发

  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春节气息渐浓,有好消息要带给乡亲们!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着眼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规划从乡村建设、乡村发展、乡村治理等若干领域提出了主要目标。

  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农村人口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为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这是优化城乡发展格局,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好消息。

  我们可以对畅通城乡人口流动渠道,深入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实施“人地钱挂钩”等有更多期待。

  我们可以对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依法维护他们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及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有更多期待。

  这是建设农业强国,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好消息。

  我们可以对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深入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和粮食单产提升工程有更多期待。

  我们可以对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让主产区抓粮得实惠、让农民种粮不吃亏有更多期待。

  (下转A05版)  (上接第1版)

  这是关于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好消息。

  我们可以对乡村产业振兴,让特色农业品牌发展壮大,对“农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并日渐红火,低收入群体特别是脱贫群众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有更多期待。

  我们可以对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在丰富百姓餐桌的同时让农民钱袋子鼓起来有更多期待。

  把好消息带给乡亲们,来看看这个时间表:

  到2027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美丽中国,乡村振兴,我们一起期待!

  新华社记者 王立彬

  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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