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市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凡符合《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市场经营主体,可自愿申报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2023年被省、市、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的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可自愿申报继续公示。
二、申报网站:自愿申报的企业可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https://szxt.zjamr.zj.gov.cn/)进行申报。
三、网上申报时间要求和其他详情请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市局0572-2123067;吴兴区局0572-2218064;南浔区局0572-3019835;德清县局0572-8078013;长兴县局0572-6671223;安吉县局0572-5925557;南太湖新区分局0572-2668270。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