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超
本报讯 市民杨先生近日来电反映,3月8日,自己在游览莫干山镇黄郛旧居时,被一商户强制要求支付门票32元,杨先生认为,黄郛旧居作为莫干山镇的历史人文景区,不应对外收费。
3月17日,记者来到莫干山镇民国风情街,坐落在这里的黄郛旧居曾作为影视剧《棋魂》《我知道你的秘密》的取景地,现为省级文保单位。
在进入黄郛旧居范围内,记者看到,门口张贴有预约参观和门票每人32元的告示,记者用手机扫码支付发现,收款方为一私人账户。
见到记者在拍摄,1名中年女子上来询问,自称姓费,是这里的负责人。当记者说明来意后,费女士的情绪一下子就上来了。“我告示上写得很清楚,是私人场馆禁止擅闯。但是那个人趁我出去遛狗的时候就自己进来了。”费女士说。
一番沟通后,记者得知,费女士是我市一家公益非营利机构的负责人,2011年,她花费了500万元,租下了当时荒废的黄郛旧居进行修复开发,之后的几年时间里,黄郛旧居一直是免费向游客开放的,直至2022年,黄郛旧居才开始收取门票费,用于旧居日常维护所用。“我前10年是免费开放的,但是有部分游客素质比较差,有摘花的,还有擅自跳进来的。后来就想着扫码收费,一旦扫码支付了,手机上就会有通知,我就知道有游客到访,再来开门。”费女士说。
费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双方确实有过争吵,自己现场也报了警,但是还没等警察来,对方就走了,最后门票费也没给。
那么,像黄郛旧居这样的文保单位,是否允许私人开发和保护呢?记者找到了莫干山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陈荣伟答复记者,黄郛旧居作为私人财产且不属于文化公共场所,所以像费女士这样进行私人开发与保护,并不违反规定。
陈荣伟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即便是私人所有的文物,在保护和管理上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但该法并未直接规定私人文物保护单位不能经营业务,也就是说,私人文物保护单位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确保文物安全完整的前提下,可以开展与文物保护、展示和传承相关的经营活动。
记者也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进行了情况核实, 该局文物处副处长曾杰说:“文保单位的合理开放和利用是允许的,像黄郛旧居这样的文保单位,产权如果是私人的,管理方只要履行了文物保护的责任,收取门票费用是允许的。”记者在一块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牌上也看到,安全管理人确实为费女士。
对于杨先生反映的问题,陈荣伟表示,事情的来龙去脉,他们已经调查清楚,相关人员会向杨先生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