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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公安分局埭溪派出所关于无主物认领的公告

  吴兴区公安分局埭溪派出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查获未查实所有人的涉案物品若干,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请物品所有人,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手续及证明到埭溪派出所领取,临期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上交国库。

  埭溪派出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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