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志炜
本报讯 昨天,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湖州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与此同时,我市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全部通过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长兴县煤山镇获评全国文明镇,吴兴区织里镇伍浦村等11个村获评全国文明村,吴兴区人民检察院等10家单位获评全国文明单位,贾伟家庭等2户家庭获评全国文明家庭,湖州师范学院等3所学校获评全国文明校园。
近年来,我市以开展“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为总载体总抓手,聚力打造精神富有市域样板和“最具幸福感城市”,持续深化“浙江有礼、湖州典范”市域文明新实践,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
在此过程中,我市突出惠民利民导向,先后开展小区环境提升等“十大攻坚”行动和文明交通、文明养犬等“五大提升”行动,出台《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湖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等,推出城市文明建设幸福清单、“实干争先·奋斗有我”全民大行动等载体,用好全媒体《看见》栏目、市民观察团等市民评议机制,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从2017年成功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到如今顺利实现‘三连冠’,湖州一直在路上。”市文明办表示,站在新的起点,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不断擦亮“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城市品牌文明底色,为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丰润道德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