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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记者 王艳琦
当一个人美声甜的美女主播点亮和你的对话框,说想要和你谈恋爱,叫你给她“刷礼物”,你是否会心动?近日,吴兴法院就审理了这么一起以恋爱交友为名实施诈骗行为的案件。
“我女朋友做直播,让我给她刷礼物,我一共刷了4万多元,现在她不理我了!我是不是被骗了?”近日,在湖州打工的小王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女友”诈骗了。
根据小王提供的线索,这场“网络恋爱”背后的真相才被揭开。原来,一直和小王聊天的“女友”竟是个男人!
事情要从2020年4月说起。当时,待业在家的李铭突然有了做直播赚钱的想法。他拉上自己的妻子小郭,两人谋划采用由妻子出镜直播,自己在后台与网友聊天的“协作”模式。
但由于直播间的人气一直上不来,李铭就将自己伪造成一个家庭困难、晚上兼职做主播的单身女性“小薇”,通过陌陌、soul、微信等一些社交软件有目标性地寻找合适的男性,邀请他们来看自己直播(实际由妻子小郭出镜),同时谎称平台有业绩任务,请求他们为自己“刷礼物”。
直播略有起色后,李铭干脆在家附近租了一个场地并购置了设备,风风火火地做起了“工作室”。他总结了一套“斩男”话术,又拉上好友小孟,一起担任负责聊天的“键盘手”,大批量添加男性好友,在建立恋爱、暧昧等关系后引流到直播平台上,为小郭所扮演的小薇“刷礼物”。
2020年4月至6月期间,三人通过这种方式向数名男子骗取人民币45000余元,而小王只是他们列表里最大的一个“冤大头”。
近日,吴兴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铭、小郭、小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最终,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缓刑四年至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至五千元。
法官说法: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方法手段层出不穷,随着自媒体平台的崛起及网络直播市场的迅猛发展,不法分子“闻风而动”,将目光瞄准了直播平台这块颇有利润空间的“肥肉”,形成了利用网络直播交友实施诈骗的新型犯罪模式。
本案被告人冒充女性以谈恋爱为名,骗取被害人信任,并以自己“主播”工作需要完成业绩任务为由,骗被害人为其“刷礼物”,从而骗取钱财。
在此提醒广大网友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轻信他人。面对陌生网友,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在对方的花言巧语下迷失方向。一旦遭遇网络诈骗,及时报警,避免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