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陆晓芬
本报讯 昨天,国家统计局湖州调查队公布数据,上半年,我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00元,同比增长16.3%,比2019年上半年增长21.3%,两年平均增长10.2%。
从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16元,增长15.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57元,增长17.1%;增幅均列全省第二,双双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城乡居民收入比1.59:1,较上年同期缩小0.03,差距进一步缩小,接近度居全省第二。
从收入结构看,四项收入呈现全面增长态势:人均工资性收入17812元,增长16.2%;人均经营净收入7092元,增长20.7%;人均财产净收入2448元,增长15.2%;人均转移净收入3748元,增长10.2%。
工资性收入是居民增收的主动力。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9934元,增长14.8%,占总收入的54.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8.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562元,增长17.6%,占总收入的63.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1.1个百分点。
经营净收入保持高速增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7821元,增长20.7%;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976元,增长19.5%。
财产净收入稳定增长。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528元,增长14.3%;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794元,增长9.0%。
转移净收入趋于平稳。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134元,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625元,增长9.4%。
消费支出快速增长位于全省前列。上半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203元,增长20.8%,增速位列全省第三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604元,增长19.7%,增速为全省第三位;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525元,增长21.5%,增速为全省第二位;八大类消费支出呈全面增长态势,增幅均超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