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宁杰
本报讯 “陈检察官你好!自从那次你和他说了后回来就开始找工作,现在在一家工厂上班,你对他讲的他应该听进去了,真的谢谢你!”近日,长兴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陈敏收到一条来自涉罪未成年人母亲的感谢信息。
据了解,去年4月,未成年人小杰(化名)为逃避交通处罚伤警,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审查期间,承办检察官陈敏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对小杰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委托公益组织开展社会化观护帮教,并针对他在考验期限内的不良行为量身定制帮教方案,成功引导其走向正途。
近年来,长兴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惩教并举方针,以办理个案为切入点,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帮教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把保护、教育、管束落到实处,发挥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在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中的功能和价值,最大限度地帮助“边缘少年”转舵再起航。
同时,全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成立观护帮教基地,依托司法社工等专业力量,充分发挥其在心理干预、行为矫治等方面的作用,为提升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质量和效果提供支撑。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长兴县众公益志愿者协会开展“笋芽尖”青少年增能项目实施计划,在充分调查基础上协助检察机关开展精准帮教。“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因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心理特点等不同,需要制定个性化附带条件开展帮教活动,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陈敏说。
小李是该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当事人,因行为叛逆,经常顶撞长辈,其父母一度希望检察机关从重处理。对此,该院针对性地将听从父母管教作为附条件不起诉期间教育矫治重点内容,并每月以父母反馈为考核方式,帮助双方化解矛盾,引导小李改正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做好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助推器,也是我们未检人的职责所在。”陈敏说,今年以来,该院已矫正救助涉罪未成年人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