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宁杰
本报讯 “今年螃蟹养得怎么样?”“现在太湖水水质好,我养的十几亩湖蟹质量提高了很多,卖了个好价钱”……近日,在位于长兴县洪桥镇河蟹养殖基地内的“河湖长+检察长”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朱胜平就入太湖河道综合治理成效,向当地蟹农老周做回访调查。
今年5月,朱胜平和同事在使用无人机对太湖岸线进行常态化勘查时,发现洪桥镇一处入太湖河道水体呈黑褐色,并及时上报院本部。收到这一线索后,该院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该河道进行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同时,围绕入湖河道水质管控标准、污染原因、如何治理等一系列问题,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向县治水办抄送情况,并联合当地政府多次开展现场勘查和研究。经治理,该河道生态环境面貌得以顺利恢复。
据悉,这是该县充分发挥检察力量,助推县域绿色发展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长兴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推动依法治水,构建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综合运用磋商、督办、检察建议等方式,服务打造美丽宜居宜业生态环境。截至目前,该院已在公益诉讼立案后,开展诉前磋商9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依法有效处置涉水生态环境资源问题,督促拆除沿岸违章建筑40平方米,清理河湖管理范围垃圾15吨,清理地笼网等300余件,为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绿色样本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