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州“扩投资稳增长促开放”系列政策摘登

  1月10日上午,我市发布了扩投资、稳增长、促开放系列政策,分别为《湖州市推进“十百千万”重大项目攻坚 扩大有效投资“八个一”政策》《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员工促生产稳增长的若干意见》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在支持项目加快建设、促生产稳增长、发展外贸新业态等25个方面共计投入超250亿元,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政策的实效实现发展的稳进。

  现将政策主要内容摘登如下:

  《湖州市推进“十百千万”重大项目攻坚   扩大有效投资“八个一”政策》

  一、每季度统筹安排100亩土地指标专项用于奖励“赛马”激励全市排名前2名的区县(含获得省“赛马”激励的区县)。

  二、安排1000万元财政资金奖励每季度“赛马”激励全市排名前2名的区县,用于支持辖区内重大项目建设。

  三、落实150亿元专项债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四、安排1000万元前期经费用于奖励国家、省及市“十四五”规划确定在2023年以后开工建设、提前到2022年开工建设的市级主导、跨区县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

  五、新增100亿元贷款用于“十百千万”重大项目建设。

  六、安排1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十百千万”重大项目的贷款贴息。

  七、安排1亿元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企业设备投资,单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

  八、拓宽1条绿色通道。列入省规划项目和“十百千万”重大项目,允许用地报批容缺受理,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的,由市发展改革委出具项目联系单,不再进行立项审批。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员工促生产稳增长的若干意见》

  一、支持企业促生产稳增长。对2022年一季度应税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一季度应税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每增加300万元奖励5万元,最高奖励80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新升规”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税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以上部分,每增加300万元奖励5万元,最高奖励8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留员工、促生产、稳增长。

  二、鼓励和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复工建设。鼓励在建或新开工的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早复工、早开工,对在2022年2月15日前开工且一季度投资入库4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项目业主3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员工留湖稳岗。

  三、支持企业扩招市外新员工。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我市规上工业企业新招用10名及以上市外新员工,且在湖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奖励企业,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新招用市外员工补助。

  四、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帮扶。落实国家、省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对2022年一季度新增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按照新增贷款额度的1%给予企业补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五、支持外贸出口拓市场。对一季度国际贸易额在500万美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信保保费给予60%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人民币。

  六、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常态化开展健康宣教和健康监测。引导员工有序回乡和返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指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切实消除因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

  七、开展春风暖心活动。鼓励和支持企业采取发放稳岗红包、改善就餐条件等措施,引导企业职工留在湖州过年。对春节期间坚守一线职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文化、送培训、送服务、送慰问等“送温暖”活动。鼓励各地工会场馆、国有投资的体育场馆、综合型广场、国有博物馆、国有美术馆、国有图书馆及其他国有文化场馆等,向留湖员工和家属免费开放。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对当年度国际贸易额500万美元及以上企业,同比实现正增长的,信保保费给予50%补助,未实现正增长的,信保保费给予40%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人民币。对上年度国际贸易额500万美元以下企业实现“应保尽保”。

  二、加大市场采购试点扶持。积极支持湖州(织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坚持实施全域化联动,全市一盘棋合力推动试点持续有序发展。加大对市场采购试点扶持力度,按照2:8比例由市、区分级承担扶持资金,按季兑现。

  三、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本市当年度展会目录(展会目录由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联合发文)内重点组织类线上线下展会给予展位费100%补助,重点支持类(含一般支持类)线上线下展会给予展位费70%补助;对展会目录外自行参加的境外线上线下展给予展位费30%补助;对在“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举办的重点组织类(含重点支持类)境外展会给予人员费50%补助,最高每人补助2万元人民币。同一企业的同个展会补助上限(含上级补助)为4个标准展位、2名参展人员,当年度同一企业累计金额最高补助30万元人民币。

  四、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国际化。对由商(协)会或相关组织在重点国际性展会中开展特色产业形象展示和宣传推广活动,经相关部门备案核准,给予不低于50%的特殊装修费用补助,同一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人民币。对商(协)会或展览展会公司在湖州举办的境外采购商参与的推介会和线上线下展会,经相关部门备案核准,给予不低于50%的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人民币。

  五、加快推进贸易结构优化。对当年度高技术产品国际贸易额达到500万美元或农产品国际贸易额达到200万美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当年度企业自主品牌产品国际贸易额达到300万美元且实现正增长的,每家给予10万元人民币奖励,每增长300万美元追加5万元人民币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人民币。对首次获评省级以上出口名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人民币。对获得各类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和各类境外产品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等核定费用1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给予核定费用50%的补助,当年度同个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人民币。

  六、推进企业贸易做大做强。对企业(不含外综服平台、市场采购贸易企业)当年度国际贸易额超过全市平均增幅以上部分按每500万美元给予5万元人民币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对当年度服务贸易进出口额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每增加10万美元给予1万元人民币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人民币。当年度服务贸易出口首次达到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奖励。

  七、培育高能级贸易平台。对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当年度国际贸易额每新增500万美元,给予5万元人民币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对初次认定的省级以上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给予一次性5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市级服务贸易发展平台(基地),给予一次性5万元人民币奖励。

  八、加大进口支持力度。对当年度进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给予10万元人民币奖励,每增加1000万美元再奖励10万元人民币,最高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对当年度中东欧国家及地区进口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企业给予4万元人民币奖励,每增加100万美元追加2万元人民币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当年度经认定的省级以上进口贸易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人民币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九、加大“走出去”支持力度。经备案、核准到境外设立企业,中方实际境外投资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给予一次性20万元人民币补助,其中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项目,给予一次性30万元人民币补助;企业跨国并购先进技术、知名商标等,且中方实际境外投资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再给予一次性30万元人民币补助。对首次获批省级以上境外经贸合作区(工业园)的境内主体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首次入选省级本土民营跨国公司5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人民币奖励。在商务部平台注册并开展对外工程承包的企业,按年度营业额每100万美元补助5万元人民币,最高补助50万元人民币。对企业“走出去”投保信用保险的,给予保费50%补助,最高补助30万元人民币。对企业参加由国家、省、市组织的境外投资活动发生的费用,给予80%补助,最高补助5万元人民币。

  十、加强重点企业预警监测。建立以各级商务运行调查监测点为依托的“订单+清单”监测预警系统体系,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商务运行调查监测点、省级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人民币奖励,考核优秀的给予最高20万元人民币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对涉案企业(组织)所发生的应诉费用在省补助资金基础上再给予25%补助,单个案件补助最高50万元人民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测跟踪,对全市稳外贸、稳外资、稳增长、稳就业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予以针对性重点帮扶。

  文/徐震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时事
   第04版:广告
   第05版:专题
   第06版:专题
   第07版:区县
   第08版:法治
湖州“扩投资稳增长促开放”系列政策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