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孙捷
本报讯 从长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获悉,长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近日巡查至五八线3K+450M处,发现有人员操控顶管机以定向穿越的方式在公路边沟外缘3米处,将电力PE管道埋设进公路底部。经询问,该施工行为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涉嫌违法(未经许可在公路或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
据了解, 经过现场勘验、取证、制作笔录后,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跨越、穿越公路埋设管道要经过交通运输部门许可,擅自穿越公路埋设管道会对公路造成严重损害,还会影响交通安全,当事人表示接受处罚,今后加强相关法律学习,不会再犯类似错误。
在此,执法队提醒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在进行涉路施工时,务必事先经过交通主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公路或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