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浙江斯塔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5888万元减至3002.88万元,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要求,特此公告。
2022年1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浙江正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10000万元减至1000万元,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要求,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