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申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规定,决定在全市开展2022年浙江省AAA级、AA级、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公示范围:1、凡依法登记并连续正常经营满两个会计年度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以申报。2、2020年被省、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公示的AAA、AA、A级“守重”企业可自愿申报继续公示,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称号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二、申报材料时间:自愿申报的企业,可在2022年2月16日后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http://szxt.zjamr.zj.gov.cn /)进行申报。

  三、具体详情请向企业住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9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时事
   第04版:广告
   第05版:图解
   第06版:财经
   第07版:区县
   第08版:长三角
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正式挂牌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 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2021年末我国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超800万个
冰城“尽飘”冬奥味道
欧洲议会选举梅措拉为议长
朝鲜再次试射两枚战术导弹
道歉声明
关于申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
遗失启事
通知债权债务人申报债权债务的公告